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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律师,死于案件审理期限过长

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法犟 Author Fajiang

来源:法犟;作者:Fajiang

魔幻现实主义


董律师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被当事人在办公室连捅四刀杀害,原因竟然是案件审理期限过长。


八月十四日,辽宁抚顺市律师协会发布一份讣告,辽宁顺清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董萃在工作中不幸遇害,终年50岁。


起初看到这份讣告时,只是觉得很惋惜,看到警方的通报后则感到震惊与愤怒。


董律师遇害后第二天,抚顺市公安局顺城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,犯罪嫌疑人金某对其民事案件代理律师董律师服务不满,持刀将董律师刺伤,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


根据媒体披露的信息,2003年金某购买了一套住房,但没办理过户手续。随后金某出国打工,将房子借给朋友居住,金某回国后发现朋友的儿子变卖。


金某曾以确认合同无效提起诉讼,2020年9月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以“原告诉讼主体错误”为由驳回金某的起诉。9月16日金某找到董律师,董律师接受委托后一周内就进行了立案。


只是法院做的是预立案登记,没有正式立案,主要是想诉前调解,以最小的成本尽快解决纠纷。2021年才正式立案,第一次开庭是7月8日。


开庭后金某急着要判决结果,要求和董律师当面谈,双方约在8月14日在律所见面,董律师本想给金某解释下法律程序问题,尤其是案件的审理期限问题不是律师能够左右的,没想到金某见面后持刀行凶。


金某向董律师的头部捅了三刀,又一刀捅到腋下偏上的大动脉处。


根据媒体披露的信息,金某的案件标的不过几千元,一般律师都不太愿意接这类案件,董律师好说话就接下了这个案子。


为什么不少律师不愿意接这类案件,主要是案件的标的很小,很难收费,更重要的原因是这类案件的当事人往往不了解法律程序,沟通起来会非常困难。


律师应该都能理解,当事人是否好沟通是影响律师是否接受委托的重要考量因素,接受不好沟通的当事人的委托后可能会有很多的麻烦,主要是投诉。


如果案件结果让当事人满意固然是好,一旦有一点不满意,这类当事人都会投诉律师,要求律师退还律师费。


董律师愿意接这类案件,应该说她内心是一个比较柔软的人,没有把律师业务纯粹当作生意,应该是作为一份能够承担社会责任的事业。


从抚顺市律师协会披露的信息也能够看出,董律师热爱公益事业,尤其是为妇女儿童维权方面做出突出贡献。


关于这个事件,腾讯新闻评论区的两个热门评论看得让人脊梁骨发凉。


.

中国律师的社会声誉差到这种地步了吗?我们可以说这些评论者不明真相,我们自己也应该反思。


在接案之前,我们有没有做风险评估。办案过程中,我们有没有及时向当事人反馈,有没有和当事人解释法律程序问题,有没有作出不合理的承诺。


在这个事件中,董律师并没有过错,案件的审理节奏不是律师能够控制的。当然这件事也不能怪法院,法院的案子实在是太多了。


律师加班加点工作虽然辛苦,最起码是为自己干的,能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,法官加班加点干活,那真的是为人民服务。


如果说外卖小哥困在系统里,中国法官则困在审理期限里,而中国律师居然死于审理期限过长。


这真的是魔幻现实主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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